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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航民江东热电有限公司3#机组12MW抽凝机组改背压机组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省政府令第3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杭州航民江东热电有限公司3#机组12MW抽凝机组改背压机组2.建设单位:杭州航民江东热电有限公司3.建设性质:技改4.项目总投资:380万元5.建设地点: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航民垦区,杭州航民江东热电有限公司内部(现有厂区内),中心坐标:经度120.471802501,纬度30.342767861。6.建设规模:更换3#机组汽轮机,即由原C12-50/10抽汽轮机改为B12-50/10背压机,锅炉、发电机不变,新增80t/h供热能力。二、评价范围敏感点分布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其他生态环境敏感目标,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集中居住区。敏感点(按5×5km) 乡镇行政村或居委会河庄街道江东村 新江村 围中村 新创村 听琴湾 琅琴湾 青西铭府 星央悦府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项目运营过程中的污染物类型主要为废水,不新增废气、固废、噪声排放。废水:废水依托企业现有废水收集、处理及回用系统,部分回用后,多余纳管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四、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1、加强企业现有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2、项目新增废水依托企业现有废水收集、处理及回用系统,部分回用后,多余纳管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浙江省的产业政策的要求,也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三线一单”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促进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六、公众查阅及索要相关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及索要相关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咨询相关环评资料。 2.期限 自公示第二日起计,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及对象 (1)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2)对象:评价范围内的各利益相关方。2.注意事项 反馈时请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现场张贴和网络公示的形式进行。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张贴公示公告的方式进行,同时在企业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公示。九、建设项目相关各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航民江东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航民垦区 电话:13506711688 环评单位: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电话:0571-86059056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zjhby.com/)公开。 发布单位:杭州航民江东热电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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